2002年第3期
[总第82期]
2002年6月15日
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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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文联主办
陆文夫 主编

忆朱豫凡律师

秉 璐 秉 琇

   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,苏州有一位小有名气的律师,他以正直、善辩、文笔好,而为当事人与一些同行所称道。他就是我们的父亲朱豫凡。
    父亲名豫凡,字检平,昆山人。1893年出生于一个清贫的书香人家。
    祖父与妻子的相继去世,在他心里留下永难磨灭的伤痛,他擦干泪水,走出家门,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。他随族兄参加过推翻满清的革命军,到苏北当过杂差,在苏州护龙街一周姓人家就馆教书期间(那时大户人家还有延请先生到家教子弟古文的),他尽心尽力,颇受东家赏识。于是,在东家的资助下,他报考了梁启超为校长的上海法政专科学校。这是他一生的一个大的转折。他一面在周家继续教书以维持生计,一面采取请同学代领讲义自学和听重点课相结合,终于修完学业,考试合格,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。

    父亲对这张来之不易的毕业文凭非常珍视,因为上面有着梁启超的签名和印章,把它与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道,悬挂在书房兼办公室的醒目位置,直到解放后停业为止。在他二十九岁时,律师同行中有一位费姓前辈,赏识他的人品,作伐将其侄女费兰贞(就是我们的母亲)介绍给他续弦。经过十余年的苦苦拼搏,他才算有了一个家。
    父亲先在故乡昆山与苏州两地同时执业。1932年“一·二八事变”后,他举家迁苏,租房在西美巷况公祠北与周子敦律师共同组成“周子敦、朱豫凡大律师事务所”,专在苏州执业。 年余后,周子敦去威海卫法院任职,事务所由他主持。从1932年至抗日战争爆发,是他事业上的鼎盛时期,那时,事务所聘用书记一人、雇用男门房、女佣各一人,并装有电话。

    他信奉佛家的因果报应和惜字、惜福之说,一本《太上感应篇》就和《六法全书》一道,常年摆在他的案头。这对他的行事作为有相当的影响。对接受当事人委托辩护,有他自己的尺度,可以概括为“二不接,二不搞”,就是确属罪大恶极,引起公愤的(如强奸、故意杀人等)不接,确无法理、辩理的不接;不搞歪门邪道,不搞行贿勾当(在解放前夕的数年里,吏治极端腐败,少数律师有帮当事人行贿谋胜的)。他办起案来,总在案情案理上苦下推敲工夫,在辩诉状、词上讲求说理,以理占先,虽然接案数量远不如一些大红大紫的律师,但案件的胜诉率却较高,因此在苏州赢得了一定的声誉。他常说他这是以精取胜。在律师费用的收取上,他从不漫天要价,索取高额报酬,而是图一个心安理得。在汪伪统治时期和抗日胜利后国民党劫收时期,由于政治黑暗、经济崩溃,造成物价飞涨,他不得不先撤去电话,然后又裁去书记,又陆续辞退了门房和女佣。他甘守淡泊,勉图温饱,也不肯改变自己的处世原则。
    在他代理的案件中,在苏州地面上较有影响的,现在能回忆起来的有两件:一件是帮助灵岩山寺方丈妙真打赢了被外人侵占的庙产官司。自此以后,妙真就聘请他为灵岩寺的常年法律顾问,每年春节,妙真和尚都要派人送几色素菜(那时太监弄功德林素菜馆的素菜价格是不菲的),并亲自前来拜年,这是他最高兴的。还有一件是帮助苏州采芝斋的传人(长房)打赢了品牌归属官司。当时在观前街上曾出现过两家采芝斋,长房的一家就在现在采芝斋的位置,小房的一家在隔街的斜对面,两家相对,叫顾客无所适从。长房胜诉后,小房店外墙体上凸出的水泥招牌字被法院强制凿去,数年之后,走过该店仍可看到墙上的斑斑凿痕,和依稀可辨的字迹。他并没有因为自己代理的诉讼胜诉而感到高兴,相反地还曾伤感地对儿女们说:争吃祖产弄到这般地步真没有意思,还不如没有祖产的好。事业要靠自己来创造。他是这样说的,也是这样做的。祖父在昆山半山桥堍下塘街遗下一处房产和几亩薄田,他都没有要,全让给了他的长兄和侄子。他岳家在苏州侍其巷有一处祖产,出售得金条十余条,按民国法律,女儿同样有继承权,但他同意妻子的意愿,放弃了继承,由两位内弟去分享。
    他曾为一位饱受欺凌的中年妇女,打赢了离婚官司,使其从家庭的暴力虐待中解脱出来。或许是出于感恩图报的心理,这位妇女再三提出愿做他的外室,但都被他严词拒绝了。他说:我不能做对不起自己妻子的事,更要对孩子们负责任,我不能像有人那样放弃自己的德行与操守。他说的那个人,是指当时苏州地面上的一位同行,此人每帮一名妇女打赢离婚官司,就置一处外宅,一共置了七处之多,直到解放后才与她们解除关系。
    解放前,举行婚礼有一定的仪式,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,就是请证婚人致辞。这位证婚人一般都请社会上略有名望的人担任。由于父亲懂法律,说话风趣幽默,亲友中看重他请他去当证婚人的着实不少,他也乐此不疲。常常一番即兴讲话,就引来了满堂彩声,起到了烘托欢乐气氛的作用。还有很多亲友遇有家庭纠纷和烦恼的事情,也往往请他去调解商量,他无不从命。有一年,一位徐姓表侄媳因连生两女,心中不快,在生下第二胎后不肯喂奶,他的婆婆一大清早便跑来求援,他一听说,连早饭也没顾上吃,便心急火燎地赶去,经过一个多小时隔门相劝,终于使其释怀喂奶。为此,他高兴地为女孩起名“绮冬”,并认作干孙女儿。回家后,他眉飞色舞地对大儿子说:我替你认下一个干女儿了。使尚未成年的儿子大吃一惊。
    每天下午,父亲都要到吴苑的四面厅去喝茶,这是他的一项必修课。吴苑是当时许多律师必到的地方,是信息交流的中心,有时更是律师和当事人初步洽谈的所在。由于职业的需要,交往必不可少,但他书生气养成的清高始终未脱,因而知交不多。回忆起来,能称得上知交的,不过画家顾彦平、老和尚(此人姓李,住金狮巷,葛馥庭的岳父,因其在家修行,终日穿僧衣,人均以老和尚称之),还有就是律师蔡济民、宋焘和学者顾颉刚等。记得在怡园尚未对外开放时,有一年夏季,顾彦平曾请他到园中去乘凉饮酒,他带儿子前往。酒菜就置在水边石舫中,一盏牛角灯刚好照亮石桌,月光下园中景色朦胧,只有虫声蛙鸣为伴,听他们两人喁喁清谈,别有一番情趣,非开放后满园灯光、人声鼎沸所能比拟的。
    解放后,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律师制度取消了。父亲于1949年起失业赋闲,时年只有五十七岁。这时,他的心理状态是复杂的,一方面因有了弃学去解放区而失踪多时的大儿子的音讯而感到安慰,以及街道上敲锣打鼓送上“烈军工属证”而产生的光荣感;另一方面又有常年从事的执业被否定后的失落感,以及旧的模式被打破后不知所措而引发的彷徨与苦闷,失去生活所恃而带来的烦恼。1952年他所写的一首《六十述怀》正是这种心态的流露:
六十年华一刹那,愧无才学敢求苛;
已成陈迹休回忆,幸值明时观共和。
静对夕阳瞻远景,乍弛重负且高歌;
老来始悔从前误,打叠精神自琢磨。
辜负亲恩唤奈何,韶华已逝叹蹉跎;
友朋疏阔知交寡,儿女驰驱别绪多。
赖有荆妻常作伴,惟期竹报疾如梭;
余年莫道无欢乐,努力加餐安稳过。
    父亲于1963年8月3日病逝于苏州。可以告慰的是,在他去世二十年后,我们国家又恢复了律师制度。律师这一职业得到了社会的重新认识、认同,其地位也受到了空前的尊重,正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。可惜他未能等到这一天,不然,必定会充分展示出他的聪明才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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